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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科对接服务县域和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14:49     作者: 杨建军     来源: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次

各学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县域和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4号),现面向全省高校开展此项工作,并限额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学科范围

药学、中药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所有学科人员皆可申报。

2018年已报过的任务不再重复申报。

二、对接对象界定

1.县域:辽宁省41个县或县级市。

2.辽西北地区:阜新、铁岭和朝阳三市的市区,不含下辖县

3.对接服务县域和辽西北地区主导经济产业的重点任务须落实至该地区相关产业领域的领军型企业,服务其他县域和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的重点任务须落实至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每项重点任务均须明确双方联系人。

三、成果呈现形式

2019年底预期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四技合同”、专利、成果证明、标准制定等。

完成时限一般应为2019年12月底之前,却因需要无法在2019年完成的任务,须明确到2019底的阶段验收指标。

四、对接成果运用

经省教育厅论证通过并备案且最终完成的对接服务重点任务:

1.可推荐申报省一流学科2019年重大标志性成果;

2.可同时作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聘期内重大标志性成果;

3.作为学科带头人申报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的重要依据;

4.在下一轮一流学科绩效考核中,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学科在3月6日(下周三)前将本学科汇总的《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县域和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重点任务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yangjianjun510@126.com。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024-43520090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文件

2.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县域和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重点任务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下一条:关于报送我校学科2018年重大标志性成果冲击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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