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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0日 15:24     作者: 研究生处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量:[]次
  各有关学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情况和意向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17)文件精神,现组织有关学科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

我校现有的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和其他二级学科都参加本次申报。

2.以上各学科合作意向可申报2-3所高水平大学。

3.对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做出简述,内容包括本校合作学科领域优势特色情况、合作对象情况、已有合作基础或活动和未来四年合作规划等,提纲及要求见附件3

4.请各学科填写《汇总表》(附件2)及《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简述》(具体要求见附件3),于2009322前, 将两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kjsphu@126.com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6090

附件: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的通知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情况和意向的通知

2.沈阳药科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汇总表

3.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简述内容提纲及要求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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