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动态 > 正文

学位证书领取通知(2019年12月30日授予学位)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3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一、领取时间:2020年5月7日10:30—12:00

二、领取地点:沈阳药科大学校本部正门口西侧保卫处门岗

三、领取人:

1.学生本人领取须持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取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扫描或拍照即可),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

四、领取学位证书时所需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如申请答辩时的文章为接收函,须持已刊出文章的首页(有doi号,有第一单位、通讯单位、通讯作者等信息),如申请答辩时文章已刊出,无须再带文章材料;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证书:如申请答辩时为中文文章,需持中文杂志原件,英文文章需持文章全文;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

五、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证领取时间地点条件有限,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逾期不候,待学校恢复正常办公后,可在工作时间到南校区行政楼239学位办公室领取;

2.领取学位证书人员不得进入校园,领证前请出示健康码及配合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感谢配合。

联系人:武老师,邮箱:syphuxwb@126.com

学位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视频会议答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6-9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研究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