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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学位证书领取通知(2020年12月30日授予学位)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0:5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一、领取时间:2021年4月9日(含)之后

二、领取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37办公室

三、领取人:

   1.学生本人领取须持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取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扫描或拍照即可),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

四、领取学位证书时所需材料(仅核查不留存):

   如申请答辩时为中文文章,需持中文杂志原件,英文文章需持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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