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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1日 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各位考生:

欢迎到沈阳药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了做好下一阶段录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及档案接收地址

1.我校应届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将直接将调档函转给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其他非定向考生(定向就业考生不用办理)

我校将以“EMS”快递方式邮寄,单号将在“沈药2020级博士研究生”QQ群683119937中发布

3.档案接收地址(建议用顺丰快递或EMS快递或邮政机要寄送)

接收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接收部门:研究生院

接收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办公室

联 系 人:杨亚明、吴海霞

联系电话:024-43520089

二、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        沈阳药科大学2020级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签字盖章后于7月14日前上交(建议顺丰邮寄)研究生院。

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办公室

联 系 人:杨亚明、吴海霞

联系电话:024-43520089

三、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2020级博士研究生原党组织关系辽宁省内的党员,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均从网上系统进行转接;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党员,按照上级要求,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接收单位或去向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院委员会” (“各学院党组织全称”见附表)。报到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2.团组织关系

以《        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新生团员团关系转接工作的预通知.doc》为准。

四、户口关系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不做迁移。

2、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准确写全,由于迁移地址写错而不能落户,后果自负):

无涯创新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新生落户沈阳,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余各学院新生落户本溪,落户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一版面),本人到所属派出所照相。

5、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一律迁出。

6、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集中办理。

7、户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硕士或博士的新生,户籍不作变动。

五、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办理完所有录取手续,评定完新生学业奖学金后统一发放,请留意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附表:各学院党组织全称

录取学院

党组织名称

1

药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

制药工程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委员会

3

中药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委员会

4

工商管理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5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委员会

6

无涯创新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无涯创新学院委员会

7

医疗器械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医疗器械学院委员会

8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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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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