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招生动态 > 正文

沈阳药科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0:31     作者: 研招办     来源:     浏览量:[]次


欢迎报考沈阳药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已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硕士简章栏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

https://grs.syphu.edu.cn/info/1017/13603.htm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公告内容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方具备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1.辽宁省域内考生报名时间

10月9日-10日,每天9:00-22:00,辽宁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

10月11日-12日、10月15日-24日,每天9:00-22:00,辽宁省应往届考生均可网上报名。

2.其他地区考生报名时间

其他地区应届生报名时间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为准。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网报公告栏查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https://yzst.chsi.com.cn/yzwb/index2.html,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二)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

(三)报考点选择

1.辽宁省域内考生报考点选择

(1)辽宁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校区)所在市指定的报考点。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可选择“2111辽宁省本溪市招考办”为报考点,考点设在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我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为报考点,考点由报考点安排;

在我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年)的考生,如通过学信网学籍校验,可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需在明年入学前拿到第二学位的毕业证书),网报时可选择“2111辽宁省本溪市招考办”为报考点,在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考试;

在我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第一年)的考生,如第一学历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可以第一学历“往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网报时可选择“2111辽宁省本溪市招考办”为报考点,将与非应届考生一同编排考场,在社会考点考试。

(2)辽宁省域内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的报考点或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

(3)工作或户籍在辽宁省域内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本人工作或户籍所在市的报考点(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除外)。

(4)在辽宁省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市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地区考生报考点选择

其他地区应届生报考点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为准,请关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

二、网上缴费

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辽宁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得补缴,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

其他地区报名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为准。

三、材料审核

考生报名后还需要经过报考点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报名照片(使用学信网App)、填写报考信息(单位、专业、报考点等)、缴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后视为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的考生等待报考点审核。报考点审核时间安排在报名结束之后,审核系统开放时间、首次审核截止时间、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补充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和审核期间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公众号,注意微信或短信推送的站内消息。

四、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通知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在学信网查到学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信息。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须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

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外学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上报名时应按照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填报信息(毕业证书编号等尚未获取的信息可暂填“无”或用“0”代替),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 在我省报考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可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于11月10日前向报考点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7.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未通过报考点审核或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均予以退费。退费一般在报名年度的12月份统一分批进行,预计最晚当年12月底前完成。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010-67410388电话咨询)联系。

8.我校各招生学院的招生专业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招生专业目录》,部分专业存在多个学院联合招生,考生报名时应提前了解意向招生导师所在招生学院,详见《沈阳药科大学拟招收2027级硕士生导师名单》(https://grs.syphu.edu.cn/info/1027/13563.htm)。

9.其他未尽事项,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附:辽宁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https://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detail.do?dwdm=21&msg_id=606506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8日

 

下一条:沈阳药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通知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研究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