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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药科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56     作者: 研招办     来源: 研究生院     浏览量:[]次

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和统考考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师生互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查询

(一)“协同育人基地”联合培养项目的招生导师

请联系录取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查询。

招生学院

新生QQ群号

001药学院

530781807

002制药工程学院

678023406

003中药学院

170564908

004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730889584

005工商管理学院

453165133

006医疗器械学院

673829096

007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655647237

008无涯创新学院

673574752

(二)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

考生可通过“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点击查看)查询各专业招生导师,在我校导师风采(点击查看)中查看招生导师的联系方式,并联系相关招生导师确定招生名额。

二、工作安排

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登录“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登录进行师生双选,共两轮。

(一)第一轮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学生在5月8日填报志愿。

选择我校“协同育人基地”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经与所在学院确定“联培生”身份后,需要先选择一名专项校外专硕导师,然后再选按要求选择一名对应的全职导师(详询所在学院);其他学生只需要选择一名全职导师或兼职导师。

2.招生导师在5月9日接收志愿。

3.学生查看志愿接收情况

5月10日9点,考生查看“志愿填报结果”,如志愿没有被填报导师接收,需要在第二轮填报补选志愿。

(二)第二轮补选志愿时间安排及要求

1.补选学生在5月10日10点填报补选志愿。

2.招生导师在5月10日“接收”或“拒绝”填报志愿。

3.考生应及时查看志愿状态,本阶段学院可帮助学生分配导师,详细安排可咨询本学院招生工作人员。

(三)师生双选结果公布

所有学生确定导师后,拟于5月12左右日公布双选结果,考生可以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师生双选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普通考生每次只能填报一名导师。

2.招生管理系统拟于5月8日对外开放,请勿提前登录,如有变化对最新通知为准。由于招生管理系统对外开放时间受限,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师生双选工作。

3.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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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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