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录取学院 |
接收人 |
接收单位及部门 |
接收地址、电话 |
1 |
药学院 |
001药学院 |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研究生院236办公室(研究生档案) 邮编:117004 电话:024-43520092 |
2 |
制药工程学院 |
002制药学院 |
3 |
中药学院 |
003中药学院 |
4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004生命学院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005管理学院 |
6 |
医疗器械学院 |
006医疗学院 |
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07食品学院 |
8 |
无涯创新学院 |
008无涯学院 |
备注:
1.研究生新生档案统一邮寄至研究生院,由各学院负责整理,“接收人”请务必按要求标注清楚学院代码及学院名称,以便后期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同时请务必标注“研究生档案”字样。
2.研究生新生调档工作预计在国家录取检查备案之后进行,一般在6月份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届时在学校招生系统下载电子版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