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录取学院 | 接收人 | 接收单位及部门 | 接收地址、电话 |
1 | 药学院 | 001药学院 |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研究生院236办公室(研究生档案) 邮编:117004 电话:024-43520092 |
2 | 制药工程学院 | 002制药学院 |
3 | 中药学院 | 003中药学院 |
4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004生命学院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005管理学院 |
6 | 医疗器械学院 | 006医疗学院 |
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07食品学院 |
8 | 无涯创新学院 | 008无涯学院 |
备注:
1.研究生新生档案统一邮寄至研究生院,由各学院负责整理,“接收人”请务必按要求标注清楚学院代码及学院名称,以便后期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同时请务必标注“研究生档案”字样。
2.研究生新生调档工作预计在国家录取检查备案之后进行,一般在6月份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届时在学校招生系统下载电子版调档函)。
3.请各位新生将调档函下面附有学生信息和二维码部分剪下,贴于档案袋封面。
4.邮寄档案时,建议选择邮政机要或者邮政速递方式进行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