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2027级研究生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导师、校内导师破格招生资格基本条件以及免审条件详见《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第二章相关内容。
二、有关要求
1.导师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科(含博士、硕士)累计不超过3个(见附件2),其中在与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类别(方向)招生的视为同一个学科;在与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非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某一类别(方向)单独招生的视为跨一个学科。
2.1007药学按二级学科管理(100701-100706,1007Z1-1007Z8),即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算一个学科;中药学(1008)、化学(0703)、生物学(071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工商管理(12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医学工程(1072)按一级学科管理。
3.0860生物与医药、1055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招生暂不算跨学科,其中0860硕士限在1个领域招生(见附件2)。
4. 填报材料中近四年成果指“2022年1月1日以来”;新增成果和项目(横题)是指成果和项目获批立项文件落款时间或者横题合同书签订时间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科研经费拟以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4日期间学校计财处查询的个人科研经费为准(不包括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发放的业务费、人才经费、教学经费和学科绩效资助经费、个人转账等,所涉及到账经费均为校外到账经费)。
5. 系统中佐证材料请严格参考《关于导师年审提供规范化佐证材料的要求》(附件3)。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
各学院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办法》(附件4),对本学院研究生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
四、申请及审核方式
1.系统登录
导师申请及学科、学院审定小组审批全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s://yjs.syphu.edu.cn/。
2.教职工科研信息维护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教职工科研管理”,维护个人科研数据,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教职工科研管理(导师年审个人科研数据补充)操作手册(附件5)。
3.选择流程提交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流程(一般流程、跨专业申请、破格申请、兼职导师申请、免审等)进行申请,所在学科和学院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相应审批操作,具体操作参见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及审核-操作手册(附件6)。
五、审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小组(简称“审定小组”),组织学院导师开展申报及审核工作。
2.校内申请人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招生专业,选择已有科研数据、补充申请条件及佐证材料,提交申请后由所在学院审定小组进行审定。
3.申请跨学科招生的申请人选择已有科研数据、补充申请条件及佐证材料提交申请,经招生学科审批后,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审定小组进行资格审定。
4.申请免审核及申请破格招生资格者由所在学院审定小组进行审定。
5.各学院招生资格审定小组对本学院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个别无法核实或存在争议的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相关部门审核。
六、时间要求
1.本次年审工作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5日。
2.学院可自行安排申请及审核时间推进工作,于2026年9月4日下午5点前完成全部学院审核。
3.研究生院将以2026年9月5日18:00下载的合格名单作为202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在要求时间点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刘晓溪 朱铭琳 024-43520096
E-mail:982558791@qq.com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