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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省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导师库)数据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0:43     作者: 曲远芳     来源: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次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更新辽宁省高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学院导师和兼职导师更新数据,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与要求

1.监测各高校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确定高校和导师招收研究生规模,对高校及导师进行绩效管理并作为学科建设评估的重要参考。

2.全面分析研判辽宁省相关高校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及招生情况,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制度,引导高校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明确研究生导师准入与退出标准。

3.本次信息填报关系今后学校、学科招生计划分配和导师招生资格,教育厅近期会随机抽查有在校研究生或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未按通知要求在平台及时填报和更新信息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在教育厅抽查工作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导师,由学科、学校重新讨论其招生资格。

二、平台网址:http://dsxt.lnedu.gov.cn

三、登录帐号密码

1.学院(高校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单独发给各学院负责人员。

2.研究生导师帐号

(1)校内导师登录帐号为“10163-导师一卡通工号”。

(2)兼职导师登录帐号“10163-兼职导师工号”。

初始密码咨询学院联系人,首次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四、填报导师范围

1.必须填报或更新的导师

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拟在今后招收研究生的导师;2019年新遴选的导师。

2.其他导师可自愿填报。

五、填报内容

1.系统内各项表单数据更新至2019年9月,新遴选导师填报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数据。

2.导师基本信息: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已有数据统一录入,部分导师数据不全或有误,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核对并补充完整信息。其中“现从事一级学科名称”、“现从事专业学位类别”两项由学校统筹填报,请勿更改;“研究方向”可填报导师招生的二级学科名称。

3.科研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项目或学术成果,本人必须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个别成果出现共同完成者的,只能1人使用,如有重复填的数据,系统审核校验时可能会随机删除其中的重复数据。

4.指导研究生情况:学科建设办公室已根据2014-2019年研究生招生数据整理录入,如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请学院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再作修改;兼职导师指导的非我校研究生无需填报。

5.其他填报内容、要求及具体操作使用功能可在登入平台后查看“用户使用说明”。

六、工作流程

1.导师在2019年9月26日前登录系统,按要求更新相关数据,确认后提交至学院;

2.各学院对导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于9月29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工作;

3.学校复审各学院提交的导师信息,并在9月30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

七、联系人及电话

1.学院联系人: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相关负责人员

2.学校联系人:曲远芳 024-43520088 杨建军 024-43520090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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