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辽教发〔2018〕88号)、《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管理基本情况和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辽教办[2019]21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导师在“辽宁省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平台”填报或更新数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学院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认真准确填报数据,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与要求
1.监测各高校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确定高校和导师招收研究生规模,对高校及导师进行绩效管理并作为学科建设评估的重要参考。
2.全面分析研判辽宁省相关高校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及招生情况,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制度,引导高校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明确研究生导师准入与退出标准。
3.本次信息填报更新工作至关重要,关系今后学校、学科招生计划分配和导师招生资格,教育厅近期会随机抽查有在校研究生或有招生资格的导师。
未按通知要求在平台及时填报和更新信息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在教育厅抽查工作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导师,由学科、学校重新讨论其招生资格。
二、平台网址:http://dsxt.lnedu.gov.cn/
三、登录帐号密码
1.学院(高校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已单独发给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具体负责人员,请及时修改密码和完善信息。
2.研究生导师帐号和密码(学院管理员可在系统内导出)
各学院导师登录帐号将分别发给各学院。
四、填报导师范围
1.必须填报或更新的导师
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有招收2019级研究生资格的导师;拟在今后招收研究生的导师。
2.其他导师可自愿填报。
五、填报内容
1.近五年以来是指“2014年1月1日以来”。
2.导师基本信息: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已有数据统一录入,部分导师数据不全或不完全正确,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核对并补充完整基本信息。其中“现从事一级学科名称”、“现从事专业学位类别”两项由学校统筹填报,请勿更改;“研究方向”可填报导师招生的二级学科名称。
3.科研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项目或学术成果,本人必须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个别成果出现共同完成者的,只能1人使用,如有重复填的数据,系统审核校验时可能会随机删除其中的重复数据。
4.指导研究生情况:学科建设办公室已根据2014-2018年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数据整理录入而成,如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请及时更正;但非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请勿录入。
5.其他填报内容、要求及具体操作使用功能可在登入平台后查看“用户使用说明”。
六、工作流程
1.各学院组织填报,学院管理员将兼职导师登录账号和密码下发给本学院兼职导师,在职导师可结合本人一卡通工号自行登录。
2.导师在2019年3月15日前登录平台,认真核对导师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无疑义后提交至学院;填报数据时,可单个添加,也可批量导入。
3.各学院对导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在3月19日前完成本学院所有导师材料的网上审核和提交工作;可单个审核,也可批量审核。
4.学校复审各学院提交的导师信息,并在3月2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
七、联系人及电话
曲远芳 024-43520088 18341445700
杨建军 024-43520090 18341445800
附件:各学院管理员及导师登录帐号等(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