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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省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及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6:04     作者: 曲远芳     来源:     浏览量:[]次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辽教发〔2018〕88号)、《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管理基本情况和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辽教办[2019]21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导师在“辽宁省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平台”填报或更新数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学院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认真准确填报数据,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与要求

1.监测各高校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确定高校和导师招收研究生规模,对高校及导师进行绩效管理并作为学科建设评估的重要参考。

2.全面分析研判辽宁省相关高校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及招生情况,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制度,引导高校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明确研究生导师准入与退出标准。

3.本次信息填报更新工作至关重要,关系今后学校、学科招生计划分配和导师招生资格,教育厅近期会随机抽查有在校研究生或有招生资格的导师。

未按通知要求在平台及时填报和更新信息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在教育厅抽查工作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导师,由学科、学校重新讨论其招生资格。

二、平台网址:http://dsxt.lnedu.gov.cn/

三、登录帐号密码

1.学院(高校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已单独发给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具体负责人员,请及时修改密码和完善信息。

2.研究生导师帐号和密码(学院管理员可在系统内导出)

各学院导师登录帐号将分别发给各学院。

四、填报导师范围

1.必须填报或更新的导师

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有招收2019级研究生资格的导师;拟在今后招收研究生的导师。

2.其他导师可自愿填报。

五、填报内容

1.近五年以来是指“2014年1月1日以来”。

2.导师基本信息: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已有数据统一录入,部分导师数据不全或不完全正确,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核对并补充完整基本信息。其中“现从事一级学科名称”、“现从事专业学位类别”两项由学校统筹填报,请勿更改;“研究方向”可填报导师招生的二级学科名称。

3.科研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项目或学术成果,本人必须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个别成果出现共同完成者的,只能1人使用,如有重复填的数据,系统审核校验时可能会随机删除其中的重复数据。

4.指导研究生情况:学科建设办公室已根据2014-2018年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数据整理录入而成,如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请及时更正;但非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请勿录入。

5.其他填报内容、要求及具体操作使用功能可在登入平台后查看“用户使用说明”。

六、工作流程

1.各学院组织填报,学院管理员将兼职导师登录账号和密码下发给本学院兼职导师,在职导师可结合本人一卡通工号自行登录。

2.导师在2019年3月15日前登录平台,认真核对导师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无疑义后提交至学院;填报数据时,可单个添加,也可批量导入。

3.各学院对导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在3月19日前完成本学院所有导师材料的网上审核和提交工作;可单个审核,也可批量审核。

4.学校复审各学院提交的导师信息,并在3月2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

七、联系人及电话

曲远芳 024-43520088 18341445700

杨建军 024-43520090 18341445800

附件:各学院管理员及导师登录帐号等(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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