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药大校字[2014]20号)文件要求,经导师本人申请,学科和学院审核同意,学校初步审定后,现将符合条件的拟于2016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第一批导师材料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6月29日中午12:00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公示地点:老科研楼五楼
公示时间:2015年6月26—29日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23986090
E-mail:yangjianjun510@126.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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