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同等学力 > 同力动态 > 正文

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3:4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为使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绩认定(9月2日-9日12点)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可通过智慧沈药访问,操作见附件1),进入上方“学位管理”模块,左侧查找“同等学力成绩认定管理”-“申请学业成绩认定”,按提示填写全国统考英语成绩和通过年份,提交申请信息。一般3-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成绩认定,学员可登录系统查询认定结果,通过后可进行后续资格申请。

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9月3日9点-12日12点)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左侧查找“同等学力答辩资格审核”-“维护申请信息”,填写学费收据名头、手机号(需与缴费绑定微信手机号一致)等基本信息并提交。

2.上传学员所在人事单位审核意见扫描版

在“维护申请信息”里上传学员所在人事单位审核论文意见,单位盖章,《所在单位论文审核意见书》见附件2。要求以PDF附件的形式提交,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单位审核意见”。

3.上传发表学术论文证明

在“维护申请信息”里上传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封面文章首页电子版。如已接收未发表,请提供接收函(须有导师签字)及投稿文章首页,文件命名“学号+姓名+发表学术论文”。

4.查询审核结果在左侧“查询申请进度”里可查询审核结果和进度情况,一般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缴费。如审核未通过,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缴纳学费时间和方式

1.缴费时间:拟定于9月24-25日

2.缴费方式: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目另行通知,请注意查阅。

3.缴费金额:同等学力学员学费分两部分,一部分入学时缴纳,剩余部分答辩前缴纳。2013级学员校内班、陆总班、坤泰班费用8000元,东药班费用6000元,其他外地班均为5000元;2014级(含)之后入学的学员申请答辩前需缴纳学费15000元。

4.学费收据领取:于学费成功缴纳15个工作日以后,查阅附件4《学费收据电子票据查询流程》,自行下载电子收据(注:须认真填写附件1中开具收据信息,电子收据一旦开具不予更改)。

四、申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盲审(9月28日—10月9日)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参加校外盲审申请及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9月28日-10月9日12点)上传论文进行查重,及时提醒导师进行审核,逾期系统关闭不再予以查重。要求:待检测及送审的学位论文上传pdf版,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指导教师的姓名及学术成果标题(仅可保留期刊名称),以“学院-姓名-学号-同等学力”命名,检测结果低于20%可进行盲审,检测值大于、等于20%的,论文经修改后,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低于20%方可进行盲审。通过检测的论文直接作为送审论文进行盲审,不再接受研究生修改。

本批次送审论文时间为10月10日,评审周期约50天。盲审结果专家评阅总分均需高于70分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如论文评阅结果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须重新修改并进行二次盲审,两次盲审时间间隔至少5个月。第一次盲审费用从研究生院专项经费中支付;二次盲审费由导师承担,从发放给导师的同等学力酬金中扣除。

以下情况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1.评审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阅总分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

2.评审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

五、组织论文答辩

1.各分科确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答辩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信息表》、学位申请书上交到学院。

六、通过答辩后相关事宜

1.网上信息平台申请

请登录网上信息平台完成网上学位信息上报等工作。请加入同等学力答辩QQ群:207350568(在学位讨论通过后申请加入),以便接收学位授予及学位上报相关通知。

2.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将相关材料上交到学院工作人员处,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单位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办公室

孟业清

43520088、18840060570

南校区行政楼232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曲远芳

43520093、18341445700

南校区行政楼237

药学院

贾玥

43520501、15040267805

南校区药学楼331

制药工程学院

杨艺宁

43520237、15998191110

南校区制药楼204

中药学院

高明爽

43520700、18302458698

南校区中药楼C501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刘袁媛

43520900、13555821855

南校区生科院楼S105

工商管理学院

常天宇

23986543、15702410402

校本部图书馆302

无涯创新学院

晁璇

23986166、15841418772

校本部新科研楼417

医疗器械学院

代明阳

43520350、15002433088

南校区医疗器械楼A418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高楠

43520300、18540193606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416

学位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学业水平认定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秋季学期校内同等学力课程安排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研究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