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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4:4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指南》要求,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65批面上资助

1.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2.提交时间:

因为正处于寒假期间,2月25日9:00-15:00将在南校区行政楼240室现场办公收材料,如无法现场交材料请提前使用顺丰快递将材料2月25日邮寄到。

二、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

1.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按顺序将《中国博士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份)具有材料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2.提交时间:

3月8日前提交至南校区行政楼236室,如无法现场交材料请提前使用顺丰快递将材料3月8日前邮寄到。如申报人数大于推荐名额,博士后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名额要求按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三、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

1.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按顺序将《中国博士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册(2份)具有材料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2.提交时间:

4月15日前提交至南校区行政楼236室,如无法现场交材料请提前使用顺丰快递将材料4月15日前邮寄到。如申报人数大于推荐名额,博士后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名额要求按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行申请提交,我校不统一组织申报。

五、第66批面上资助

1.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2.提交时间:

9月4日前提交至南校区行政楼236室,如无法现场交材料请提前使用顺丰快递将材料9月4日前邮寄到。

材料邮寄地址如下: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 行政楼236室 研究生院博士后办公室 李岩收

联系方式:024-435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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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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