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学科人员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现对2017-2018年部分学科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视情况对相关学科建设成果给予考核和资助,参考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报送绩效材料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绩效材料的学科人员范围
药学一级学科下已经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合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学和制药工程等十个二级学科以及中药学一级学科在职人员。
二、绩效材料有效统计时间
绩效材料仅统计学科在职人员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成果,成果认定时间以批准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或合同书为准。
三、上报绩效材料内容
1.新增科研成果
(1)国家级科研项目清单。
(2)省部级奖励证书(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专利证书(其中转化专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需附上合同PDF版)、三类医疗器械证书等清单。
(3)SCI论文清单。
(4)CSSCI论文清单。
(5)著作清单及原件的封面、目录PDF版。
2.新增人才培养成果
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和教学成果奖清单。
3.新增实验室平台
新增省级以上实验室、基地、中心等清单及上级部门批文PDF版。
四、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1.同一成果只能从一个学科申请且只资助一次。
2.科研奖励须以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科在职人员为第一完成人。
非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奖励也可上报。
3.SCI\SSCI\CSSCI论文以正式刊出时间为准,必须以“沈阳药科大学”为通讯单位、学科在职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的刊出时间、作者署名和通讯单位署名等均以“Web of Science”检索结果为准(校内访问网址:http://www.webofknowledge.com),SCI影响因子以2017、2018年数据为准(见附件2-3)。
论文系数计算方法:
论文系数=(我校通讯作者数/论文通讯作者总数)/校内申报总人数
非药事管理学科SCI论文影响因子小于2的,仍可上报,系数为0。
4.申请经费资助标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4)。
5.上报汇总表里的论文、专利、科研课题等名称须与杂志发表或官方公布的数据一致。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沈阳药科大学2017-2018年学科绩效材料清单》(附件1)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分类别压缩)发送至shenyaoxueke@126.com。
联系人:曲远芳 杨建军
联系电话:43520088 43520090
附件:请与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秘书联系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