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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次


各学院:

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高等学校依托辽宁省一流学科,面向全省或全国相关学科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搭建的创新实践与学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或学术沙龙,暑期学校,学科竞赛等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我校现有“辽宁省研究生现代药物领域创新与交流中心”和“辽宁省研究生传统药物领域创新与交流中心”两个省级研究生创新中心。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学校近期需要上报我校两个“中心”2018年拟开展的相关项目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学院特点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需要,参照《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认真研究制定或完善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方案,力争打造成品牌活动,辐射全校、辐射省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学校特别鼓励和支持各学院积极举办全省或全国性的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

2018年正开展或拟开展的各类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均需填写《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书》(见附件1)和《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4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最终经审定列入“中心”名单中的项目活动,可申请由各级学科建设经费部分或全部资助;不在名单中的项目活动费用自理。

附件:1.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

2.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3.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024-43520090

电子邮箱:yangjianjun510@126.com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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