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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辽宁省重点学科《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15:42     作者: 研究生处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量:[]次
    根据辽教发[2008]27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我校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被确定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省重点学科要面向国家、东北地区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以及学科发展前沿,适应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科技自主创新和文化发展需要,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规划的编写提纲见附件。同时还需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简况表》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
.请药学一级学科下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5个二级学科和中药学科组织本学科填写《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及《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简况表》,于2008417之前将电子文档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2
.本规划用word文档编辑,正文用4号宋体字,A4规格纸。
    3
.总字数限2万字以内。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23986090

 附件: 1.关于制订辽宁省重点学科《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编写提纲
        2. 关于制订辽宁省重点学科《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简况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8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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