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药教指委﹝2020﹞1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第一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教师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推荐下列成果申报第一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下午17:00,公示期间,对推荐资格有异议者,请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43520100;电子邮箱:syypyb@126.com
联系人:严老师 顾老师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