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4日后
领取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研究生院239办公室
领取学位证书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②已刊出的文章
2.2019年1月获得学位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①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②已刊出的文章;③离校通知单
上一条:我校2篇博士学位论文、4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18年辽宁省优秀学位论文
下一条:2019年3-6月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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