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疑义,可向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电话:024-43520089,邮箱:syphuyz@126.com。
相关说明:拟录取硕士推免生请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资格审查表》(附件),如实填写盖章,拟于2023年5月在学校招生系统上传pdf盖章电子版,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