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公开公示 > 正文

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1:52     作者: 研招办     来源: 研究生院     浏览量:[]次

各位考生: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沈药大校字〔2023〕55 号)文件精神,对我校2024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材料有疑义,请在公示期与研究生院联系,电子信箱:syphuyz@126.com

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说明如下:

一、直接攻博的博士研究生

直接获得直博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0元/生。

二、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1.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各专业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入学的一志愿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奖励额度为10000元/生。

2.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各专业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入学的一志愿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奖励额度为5000元/生。

三、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1.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各专业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通过统一考试入学的一志愿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的40%,奖励额度为10000元/生。

2.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各专业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通过统一考试入学的一志愿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的80%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奖励额度为5000元/生。

四、备注

1.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如本专业一志愿非定向招生人数为1人,该生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奖学金人数以实际获得的人数为准;

2.非定向就业调剂生(更换 “学院”、“专业”、“导师”其中任意一项的考生均为调剂生)不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

3.定向就业新生不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

 

下一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公开公示的相关说明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研究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