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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药科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档案调取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8:58     作者: 研招办     来源: 研招办     浏览量:[]次

各位2023级拟录取博士生:

为了做好下一阶段录取相关工作,现将调档、录取信息采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拟录取考生(含直博生)需办理的手续

类别

定向就业协

档案调取

户口迁移

党团关系

(博士)

   非定向业考生

不需办理

需办理

自愿办理

需办理

(博士)

   定向就业考生

需办理

不需办理

自愿办理

自愿办理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录取信息采集

请于6月21日—24日期间,登录“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syphu.edu.cn/pas/bsks),在“信息完善”模块完成以下信息提交:

1.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录取通知书拟7月中上旬发放,具体以国家录检通过时间为准);

2.上传“一卡通”照片(二寸,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416*626像素,照片尺寸是35*53㎜,大小在1-2兆之间,深蓝色背景。不要使用photo shop等编辑软件进项特效处理,不能过于修图,以免学校门禁系统比对失败);

3.本人建设银行卡(开户人须为学生本人,填写卡号、开户行、上传建行卡照片),建行卡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发放;

4.是否住宿(原则上非定向考生都需要住宿)。

(二)定向就业协议

所有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定向就业协议》,填写相关信息,本人、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仅限少民计划考生),并将原件一式三份(或四份)于6月30日前寄达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见附件),学校签章后返回考生两份(三份)。

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明德楼23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4-43520089。邮寄时请备注“博士定向就业协议”字样。

(三)档案调取

请6月21日—24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看“调档函”,下载调档函,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后打印调档函,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1.调档函建议使用彩色打印,打印完成后需尽快办理调档手续(详情参见调档函内容),且务必要将调档函回执(调档函下半部分)贴在档案袋上。如果不贴调档函回执,必须在档案袋上清晰标识出考生学号、姓名、录取学院及专业等信息;

2.档案接收信息及地址(点击查看);

3.非应届毕业生档案寄回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之前;非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考生,邮寄档案时间以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实际邮出时间为准;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由研究生院统一从校内相关部门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三、其他

1.党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详见招生“常见问题”栏相关通知;(https://grs.syphu.edu.cn/zsgz/cjwt.htm

2.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办理完所有录取手续后统一发放,请留意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3.拟录取新生请以加入沈药2023级博士新生QQ群:78167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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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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