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同等学力 > 同力动态 > 正文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开通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11:26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量:[]次

我校2017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将于610日开始,现将报名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网址:http://www.syphu.webportal.cc/col.jsp?id=179

2.报名时间:2017610-710日。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否则视为无效

3.进入报名系统后请自行下载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审核盖章后随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4.报名系统无须注册,直接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5.具体报名要求详见“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

/html/yjskcjxb/jxbdt/6740.html

6.报名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最后学位证书A4复印件各一份;

每周四交至沈阳校本部:图书馆五楼综合办公室

每周五交至本溪南校区:南校区行政楼240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佗大街26号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36室研究生处同等学力办公室  严老师(收)024-43520100

7.关于新华社图片社照相和国家同等学力申硕平台注册

材料审核合格学员,交费后会短信通知本人学号,凭学号去新华社图片社照相,并在国家同等学力申硕平台注册(仅限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员,或者获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报到当天进行确认信息并采集指纹。

获学位未满三年的学员待满三年后照相注册并随下一级学员报到时确认信息和采集指纹。

特别提醒:

1)本系统信息提交后不能查看和修改,请一定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填报错误,需重新在线填写后再次提交!

2)工作人员收到报名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核合格会短信通知本人学号,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收到材料审核合格通知者方可缴纳学费!

4)凭学号去新华社图片社照相(请务必保存好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制证和提交学位申请使用)

人:严  老师

办公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佗大街26号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36

办公电话:024-435200100

沈药2017同等学力申硕QQ咨询群:560495317

研究生处同等学力办公室

201767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二楼

研究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