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自195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同时也是我国较早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我校1986年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开办药物化学研究生班,1987年获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第二批试点单位的资格,可接受申请药物化学和药剂学专业。1995年2月,根据学位[1995]8号文件,我校可全面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学校荟萃了众多优秀的专家学者,师资队伍雄厚,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自招收同等学力硕士以来,培养的众多毕业生已成为知名专家、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为企事业单位医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申请的专业与费用
(一)专业(所有专业均为学术型)
1.药学。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制药工程、药事管理学、临床药学以及药学信息学11个二级学科(专业)。
临床药学专业报名需要将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发送到邮箱linchuangyaoxuejys@126.com,报学科审核,审核结果统一在报名系统反馈;药事管理学申请学位前需要通过工商管理学院组织的“管理学综合”考试方可申请学位。
2.中药学以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 |
所属学院 |
10医学 |
1007药学 |
100701 |
药物化学 |
制药工程学院 |
100702 |
药剂学 |
药学院 |
100703 |
生药学 |
中药学院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药学院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100706 |
药理学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1007Z1 |
制药工程 |
制药工程学院 |
1007Z2 |
天然药物化学 |
中药学院 |
1007Z3 |
药事管理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1007Z4 |
临床药学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1007Z5 |
药学信息学 |
药学院 |
1008中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 |
中药学院 |
(二)费用
35000元(首次缴纳2万元,申请论文答辩前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1.5万元)。
三、报名、录取、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系统开通时间:
报名网址:https://yjs.syphu.edu.cn/login/enterXybmPage
第一阶段:2021年6月10日-15日
第二阶段:2021年8月8日-18日
2.提交报名信息。学员登录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其中班级选择“2021级同等学力校内高研班”。上传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最后学历证书;(3)最后学位证书;(4)单位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1,需打印盖章扫描上传)。
3.请报名学员实名加入“沈药2021级同等学力申硕咨询QQ群”,QQ群号为:668967045,方便后期咨询及相关信息发布。
4.审核。学员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完整材料后提交申请(临床药学专业需将上传材料和本人信息发送至学科邮箱linchuangyaoxuejys@126.com),校方在系统中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学员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5.报名系统注意事项: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后,再次访问点击报名页面右下角“登录系统”按钮,用户名为证件号,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二)缴费及录取
学员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学员缴费号、缴费方式等相关通知。缴费时间2021年8月23-26日。学校在确认学费到账后发布录取信息。
(三)报到
学员报到时间要求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通知为准。录取学员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21级同等学力学员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并贴好近期一寸照片,于开学报到时统一上交。
四、培养与学位申请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形式主要为周末集中授课,具体课程以《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规定为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上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校内。请大家关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培养工作栏相关通知。
(二)申请学位
学员课程学习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完成论文撰写等工作,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通过答辩者,授予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参照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校字〔2020〕61号)执行。请大家关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学位工作栏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方可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注册,注册成功并经学校现场确认及审核后可申请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若学员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其学籍与录取当年的统招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上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024)43520088
地址:辽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明德楼232室
邮编:117004
邮箱:shenyaogaoyan@126.com
请学员务必关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相关通知!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