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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1日 10:29     作者: 研究生处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量:[]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此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的扩充、更新工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需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我校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我校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由我校填写注明。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为了提高专家评审和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此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此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
    三、报送方式
   我校所有申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的老师(含以前申报过的老师)请登陆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里下载《专家简况表》、专家库(Excel表格)、专家库填写说明。
  1.参考专家库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专家简况表》(可打印),申报老师必须在最后签名处亲笔签名。于12月11日前将书面版《专家简况表》交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老科研楼501室) 。
  2.按专家库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专家库信息,填写好后将文件名“专家库”改为申报人的姓名,于12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dsphu@126.com
注意事项:专家库与《专家简况表》所填内容必须相符,请各位老师填好后认真核对。
学科办将汇总专家简况表和专家库信息,统一转化为.dbf文件形式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
附件:  1、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专家简况表
        2、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专家库填报说明
        3、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专家库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23986090
教育部文件网址http://www.cdg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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