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1日(含)之后
二、领取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39办公室
三、领取人:
1.学生本人领取须持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取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扫描或拍照即可),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
四、领取学位证书时所需材料(仅核查不留存):
1.博士学位证书:如申请答辩时的文章为接收函,须持已刊出文章的首页(有doi号,有第一单位、通讯单位、通讯作者等信息),如申请答辩时文章已刊出,无须再带文章材料;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证书:如申请答辩时为中文文章,需持中文杂志原件,英文文章需持文章全文。